来源:中国保险报 鲁宁
青藏铁路通车试运营热热闹闹。
通车前夕,有个网友在MSN上告诉我,他惦记着一件事,看看通车时有没有人想到去做。我告诉他,我也关注着一件事,也是通车时必须得做的。我还说,这件必做的事犹如一块“试金石”......
青藏铁路此次通车的只是格尔木到拉萨的一段,它的另(前)一段--西宁至格尔木段1984年就先期通车了。 不算勘探的年限,从正式动工到今日全线贯通,整整耗时48年。青藏高原荒凉高寒,人类生命禁区。整条线路尤其是前半段线路的建设过程,受多种条件的限制和“政治挂帅”的影响,约有上千筑路官兵、工人或民工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身驱早已化作了高原上的一杯黄土,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没留下姓名。今天铁路通车了,我们作为后人是否还记起他们--我想像中的通车庆典仪程里,当有一项如下内容:拉响汽笛,沿线各车站的人们集体为青藏铁路建设的牺牲者默哀3分钟......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到,与我在MSN上交流的网友也没看到。事后,我们再度在MSN重逢,都为出现不该遗忘的“遗忘”而隐隐作痛,久久难以释怀。
默哀--为逝者默哀--这不是一般意义的默哀,而是象征国家和全体人民为国家建设奉献出生命的前人的敬重。这样的敬重是国家对牺牲者后代的莫大安慰,这样的敬重是真正而非只是流于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的现实题材,这样的敬重能凝聚人心。也许如此叙事过于严肃和沉重,那就换成实用主义的叙事方式--默哀3分钟可是一宗无成本的“买卖”,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的遗忘不是一次简单的忘却,遗忘的背后所折射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里,对人的生命价值判断的失误。与网友在MSN上讨论,我们还共同想到了《国旗为谁而降》的话题。
《国旗为谁而降》是《中国青年报》“**时评”栏目创刊不久发表的一篇经典评论文章,它在中国当代新闻评论史上留有浓浓的印记。该文发表于1998年长江流域大洪水之后,官方公布洪水死亡同胞3656人之际,文章作者不留情面地提出:按照《国旗法》第十四条,国家当为九八特大洪灾的死难者下半旗致哀。文章作者还写道:“下半旗是一种以全体国民的名义举行的哀悼仪式。它不但能给予死难者的亲人以莫大的精神慰藉,而且更有助于增强每个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情感.....”可惜国家没有这么做,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还有两例:例一,大洪水前一个多月的6月3日,德国一列高速列车出轨导致100人死亡。事故次日德国降半旗致哀;例二,大洪水之后一个多月的9月21日,前国家主席杨尚昆病故,中国下半旗致哀。不同的选择和对《国旗法》的执行程度,反映出不同国家由历史和现实共同铸成的观念差异,其差异的本质,映照出不同国家对公民生命的敬重程度。
国旗为谁而降,这个问题始终未能有令百姓满意的答案。时至2004年,针对接二连三发生重特大灾难,有位叫孔曦的作者再次在《南方周末》发出《再问国旗为谁而降》的追问。说实在的,那个时候再追问国旗该降不降,已成为降与不降之外一个更沉重的话题。试想,事故灾难层出不穷、隔三差五,且多半与贪渎成风有直接或间接瓜葛,真要逢重特大死亡事故就降国旗,我倒担心我们的国旗还能升起来乎?
较真执行《国旗法》,可以说现阶段行不通。为各种人为原因(譬如官煤勾结)造成的重特大事故或灾难的死亡者默哀(忏悔)成不成,可能也不太现实,这中间不但有“面子”挡着道,还有个为尊者讳的难题。那么,为国家建设譬如为青藏铁路奉献出生命的建设者默哀成不成,理论上没障碍,践行时是否还有个“礼不下庶人”的阴影挥之不去?
“逝”者不可追,希望未来三峡大坝建成庆典时,不要再忘了为大坝建设奉献了生命的英灵。构建和谐社会要说更要“改”,从点滴改起,人民才能看到希望,感受诚意。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