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股送红股0.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3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红股和现金股利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利为0.0007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23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每股转增0.8股,每10股转增8股。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0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7月1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7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4日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6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6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股本219,296,000股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送红股2股派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 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红股和现金股利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利为0.0007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23元。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股本219,296,000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7月1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7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现金股利、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本次现金股利发放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发放。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股东发放。
    2、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帐户。
    六、本次送股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股份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94,880,000 94,880,000 189,76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24,416,000 124,416,000 248,832,000
股份合计 219,296,000 219,296,000 438,592,000
    七、实施本次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股计算,公司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365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编:832000
    联系人:李 刚 李新莲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