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6 年4月7日召开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海特高新”)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06 年4月11日发布的公告),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海特航空检测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海特检测”)的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及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提供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四川海特航空检测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5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5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500 万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6 年6月20 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支行(下称“华夏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海特检测向华夏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06年6月20日起至2007年6月20 日止,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海特航空检测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起步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李刚
    成立时间:2001年6月27日
    主营业务:航空设备检测、校验、开发、研制,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海特检测目前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海特高新所占股权比例为95%。截止2005年12月31日,海特检测资产总额为4533.87万元,净资产为3940.93万元,负债总额为592.94万元。
    三、担保协议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金500 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华夏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海特高新累计担保数量为500万元,占公司200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46%,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五、反担保情况介绍:
    2006年6月20日,海特检测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书》;反担保期间为自2006 年6月20日起,至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到期后两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反担保书》;
    2、《保证合同》;
    3、《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