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即日起,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用户月缴存基数也将实行“封顶”政策,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合肥市区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667元的3倍,按最高20%缴存比例测算,合肥市职工月缴存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6月底,省直公积金分中心率先对公积金月缴存额实行“封顶”,受到社会好评和关注,不少老百姓纷纷询问合肥市是否也将对公积金缴存基数“封顶”。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就在省直公积金分中心实行“封顶”政策的同时,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向该市公积金管委会提出了明确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请示,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已做出批复。批复中称,决定从7月1日起调整合肥市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上限,从原来的“以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存基数的上限”调整为“按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存基数上限”,目前超过此上限标准的应予以调整。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根据这一缴存基数上限,经测算,合肥市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将不得超过1000元,该中心目前有30万职工在缴存公积金,将有部分缴存者受新政策影响。(本报记者刘建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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