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6月23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海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持续快速高效发展,公司将进行年产20万锭高档棉纱生产项目和扩建高档休闲服装流水线项目的建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申请发行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用于上述项目建设。
    债券发行方案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组织实施本次债券发行事项、履行相关申报手续、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调整事项内容,决定上市及交易流通事项,以及签署相关文件、合同。
    本次债券发行额度、期限和发行利率以国家有权部门的批复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确定于2006年7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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