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渡过纳斯达克摘牌危机的UT斯达康,最近又遇到了“行贿事件”的考验。该公司日前在披露第一季度业绩下滑的同时还向投资者承认,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去年底,美国驻蒙古大使馆向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相关指控;而在印度,UT斯达康也因类似事件遭到指控。 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正在展开调查。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于1977年制定,并经过1988年、1994年和1998年三次修改,其宗旨是限制美国公司和个人贿赂国外政府官员的行为。1998年修订时,将外国企业或自然人在美国境内的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也纳入该法管辖范围。《反海外腐败法》规定,犯罪者最高可被判5年监禁,对公司的罚款额最高可达200万美元。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