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五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
革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本13429939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
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即流通股股
东获得每10股转增4.3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股的对价。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①在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
十。
    ②对于表示反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者未表示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
份,福建建材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如在方案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反对意见的,则该等
股权转增的股份,福建建材承诺代其安排对价;在改革方案实施后的12个月内
(即法定限售期内),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反对意见的,福建建材承诺在法定限
售期满后,向该等股东支付其应获转增的股份。上述两种情形均视为福建建材
代该等股东安排对价,从而不会影响方案确定的对价总额。
    ③对于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所持
股份的安排: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前,上述两公司仍未获得有
权部门的批准,福建建材承诺代其安排对价,从而不会影响方案确定的对价总
额。
    3、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在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27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
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7月28日至8月6日期间每个工作日9:00至17:30;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
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8月7日14:00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
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
行,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
时间为2006年8月3日至7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审议
公司关于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802”;投票简称为“水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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