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11日,湖北三峡烟草有限公司和当阳市众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经
协商,湖北三峡烟草有限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4,954,955股陕西金叶法人股协议
转让给当阳市众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每股2.00元。
    2006年4月27日,国家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湖北三峡烟草有限公司和
湖北省烟草公司当阳市公司(宜昌市公司)持有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法人股股权转让事项的批复》(财建【2006】200号),"同意将湖北三峡
烟草有限公司和湖北省烟草公司当阳市公司(宜昌市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分别登记持有的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金叶
")450.4505万、87.7838万法人股股权转让给当阳市众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应在不低于陕西金叶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以陕西金叶每股净资产
值、评估价值、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
    2006年6月29日湖北三峡烟草有限公司接到财政部的批文后,按照财政部的
文件精神主动与当阳市众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沟通,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于
2006年7月3日,湖北三峡烟草有限公司根据财建【2006】200号文件中关于转让
价格的要求精神,派人到深交所法律部取走了该项股权转让的所有审批材料,
导致双方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暂时搁浅。
    公司董事会在得知这一事情后,及时和深交所以及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向
陕西省证监局进行了紧急汇报,并于2006年7月5日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进展公告》。
    经多方协调,湖北三峡烟草有限公司表示,他们将根据财建【2006】200号
文件精神和当阳市众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新协商转让价格并于2006年7月10日
前达成补充协议,以使公司股改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协商不通,将暂时中止该
项股权转让,湖北三峡烟草有限公司承诺支付该部分股权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中对价安排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希望当事双方本着支持公司股改大局的态度,按财政部的文件
精神,经过充分协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以使公司股票早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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