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爆发的提前还贷潮如今已成为沪上银行疲于应付的难题,为此,不少银行近期将提前还贷的限制性政策又拧紧了一环。去年以来,个人房贷业务新增占比最大的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近日率先将提前还贷违约金的标准上调至原来的6倍。
还30万需多缴8000元违约金
在楼市调控再施新政的当口,中国银行总行近日向各地分行下发了一个“非强制性的指导意见”,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前还贷收费问题做出了统一指示,明确各地分行可以对房贷提前还款的个人收取违约金。
据了解,中行总行出台该通知是由于央行加息导致部分地区出现了集中性提前还贷的现象,投资及投机性购房的贷款人纷纷部分提前还款甚至结清贷款,对银行正常的经营管理和资金运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规范业务管理,减少法律纠纷,中行总行规定各分行可收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前还贷违约金,收费标准根据各地情况由各分行自行确定。
事实上,沪上中行早已出台了提前还贷的限制性规定,不过,近期该行还是对原有规定进行了调整。据沪中行有关部门介绍,对于2005年7月1日以后签约的房贷客户,只要是贷款发放时间未满一年(含)而申请提前还贷的,银行都将对其征收提前还贷违约金,具体额度为“提前还贷金额×月利率(提前还贷当日的同档次商业贷款基准利率)×6”。假如一位客户(贷款未满一年)现在申请提前还贷30万元,那么,他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是:30万×6.39%×1/12×6=9585元。
可是,沪中行此前对未满一年的提前还贷客户仅征收1个月的利息,即“提前还贷金额×月利率×1”。前后相比,违约金差额达到近8000元。另外,即便贷款发放时间已满一年,中行对于客户提前还贷仍有限制性的规定,如每年提前还贷次数最多2次、每次提前还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1万元人民币或超过单月应还款额。
限制提前还贷各行政策有别
沪上多家银行反映,自从央行宣布再次加息,个人房贷(5年以上)的基准利率到明年将由6.12%上调至6.39%,对于许多贷款购房者,其利息负担必然加大。自今年5月以来,各银行的提前还贷量都很大,甚至超过了新增贷款量。在楼市不景气的情况下,房贷需求本已不旺,因此,存量房贷对各家银行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不过,沪上银行对提前还贷的限制性政策已出现分化之势。多数银行仍施行较为严厉的违约处罚政策。如沪工行规定,违约金为“提前还款金额×5%”;沪农行执行的标准为“提前还款金额×1年期商业贷款月利率×(12个月—已还款月数)”;此外,部分银行明文规定“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
而沪上交行则相对宽松,该行对一年内一次性提前还贷的客户征收“提前还贷金额×0.1%(最低200元)”的违约金。原本与沪工行政策一样的民生银行目前已取消对提前还贷的限制。业内人士分析,采取宽松政策的银行,意图在于吸引新的客户、扩大新增房贷量。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