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今报 作者:周阳敏
目前,广东烟草商业企业即将实施“金蝉脱壳”的剥离式改革,将原来广东各地的烟草商业企业改名为“金叶有限公司”,不再参加烟草的经营,然而它却是新组建的烟草有限公司(后文简称“新烟草公司”)的股东,并占有新烟草公司30%的股份。 金叶公司拥有的全部债务及其原有的离退休人员,交由所在的各市县政府。更重要的是,据可靠消息称,有的市县政府把30%的股份卖出去了,并有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参与股份买卖。
此项改革对于中国烟草来说,绝对是破天荒的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改革。众所周知,近年来中国烟草无论是“工商分离”还是工业企业重组,都是针对烟草生产环节的改革,而对于各地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烟草垄断专卖的销售环节却纹丝不动。
然而,广东烟草商业企业的剥离式改革却首先打开了一个缝隙,使得烟草商业企业改革的步伐加快。很显然,如果各市县政府将30%的股权卖给私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那么,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就间接地取得了新烟草公司的股权,从而理所当然地成为新烟草公司未来发展的决策人之一,这是典型的民营化。
但问题是,这个过程为什么会如此顺利地实施呢?特别在某些人看来,“烟草”是如此的肥,政府怎么可能把这么肥的“肉”拱手让人呢?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绝大部分经济改革,都是卸责任、丢包袱的改革,几乎每一家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无一不是亏损尽空、濒临破产才不得已而为之的“跳楼”行动,这也是为什么现在肥沃的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革异常艰难的原因所在。
近年来,许多人在与笔者论战中,都强调指出:第一,中国烟草有的是钱,根本不需要产权多元化;第二,中国烟草有的是垄断利润,根本不需要民营化。虽然他们对“民营化”理解大有偏颇(民营化的目的并非仅仅是“钱”的原因),但这却泄露了无责政府改革动力的“天机”!
回头看看本文给出的这次改革,的确,烟草是块肥肉,但各市县政府手上拿到的却是肥肉剔下来后的骨头,虽然有30%的新烟草公司的股权,但也承担了大量的负债,特别是大量的离退休人员。而这次“金蝉脱壳”,使得他们的既得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坏,为此,他们将不断地为自己争取“权利”。但是,在笔者看来,正是这些,使得这30%的股权变得无足轻重了。因为,这个金叶公司不再是以前经营烟草业务的肥肉而“瘦”得只剩下骨头了,各市县政府于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从而“果敢”地将这些股份卖出。
一旦民间资本取得了金叶公司的股权,并间接地取得了30%的新烟草公司的股权后,可以肯定的是,新烟草公司的经营战略和方式都将发生重大变革。
退一步说,即使30%的股权仍然掌握在各市县政府或国有企业手中,但也不可避免地实现了产权主体的多格局,而这种多格局的权力竞争将比一权垄断会更显著地改善企业的经营行为。
另一方面,“金蝉脱壳”后的新烟草公司,即使沿袭原来的经营模式,但“轻装上阵”后的账面收益一定会大为改观,从而将迅速成为其他各省商业企业改革的“典范”,也因此将迅速地成为中国烟草民营化的星星之火。在各地“学习”广东烟草商业企业改革典范的过程中,他们又不断地创新,从而有望诞生出形形色色的烟草民营化版本。
(周阳敏,经济学博士,从事制度资本理论与中国转型等领域研究,拟在本刊开设“每周烟草评论”专栏。)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