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投资者、接听咨询电话、收发电子邮件、传真等各种方式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为进一步沟通和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于7月7日披露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将延期披露股改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在2006年7月8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于2006年7月10日复牌。
    特此公告。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