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本公司2006 年5 月17 日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 年5 月18 日《证券时报》。 现就公司2005 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8257464股为基数,每10 股派现金0.8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0.72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6 年7 月13日
    除 息 日:2006 年7 月14日
    红利发放日:2006 年7 月14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 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息于2006 年7 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股息通过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432)3502331
    传 真:(0432)3502329
    联系人:徐建国、王秋红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会决议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