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6月23日,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6年6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公司200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6.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5.85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3日(星期四)
    (二)除息日:2006年7月14日(星期五)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4日(星期五)
    三、分配对象
    截止2006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方法
    本次分配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6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账号。
    五、咨询办法
    (一)咨询机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咨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港大厦1913室
    (三)咨询联系人:陈 兰
    (四)咨询电话:0755-25290923
    (五)传真电话:0755-252909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