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06]144号文),控股子公司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下称九号机组)上网电价从0.4342元/千瓦时(含税)调整为0.4484元/千瓦时(含税),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公司持有九号机组50%的股权,正常情况下,九号机组年售电量13亿千瓦时左右,本次电价上调预计可为九号机组新增年利润近1600万元,按照公司享有的权益,本次电价上调预计可为公司新增利润近8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