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 年7 月5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通知监事3 人,实际通知监事3 人,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决议。
    在公司与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公司本次债务重组聘请了相关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该置换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和可持续性发展能力。
    投票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