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电力公司与我公司于2004年4月16日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本协议在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将国投电力公司持有的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的股权委托我公司管理。
    2006年7月6日,国投电力公司与我公司签署了上述《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其持有的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及晋城国投华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9%)的股权委托给我公司管理,国投电力公司向我公司支付的管理费相应调整为每年人民币400万元。
    本次新增委托管理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家股东出资组建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公司,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金17.7亿元,各股东按50%、30%、10%和10%股比组成。大朝山电站项目总装机1350MW,2003年10月实现6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70066万元,净资产为225190万元;2005年完成发电量64.7亿度,实现净利润40993万元。
    2、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前期项目)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系国投电力公司与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按65%和35%股比组成,开发建设和运营天津北疆电厂及海水淡化配套项目。北疆电厂规划建设4 1000MW燃煤发电超超临界机组和40万吨/日海水淡化装置,一期工程建设2 1000MW燃煤发电超超临界机组和20万吨/日海水淡化装置,总投资120亿元。采用“以发电为龙头,发电—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土地节约整理—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循环经济项目模式”,包括发电工程、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土地节约整理和粉煤灰、电石灰综合利用等5个子项目。2005年10月27日,由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以发改环资[2005]2199号文件,将北疆电厂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项目。
    3、晋城国投华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前期项目)
    晋城国投华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国投电力公司、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广安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按49%、45%、3%、3%股比组成。项目公司于2004年10月成立,主要是在山西省晋城市开发建设4X300MW供热发电机组(一期工程2X300MW供热发电机组)。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及相关的专题论证,并列入山西省“十一五”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待核准。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