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证券时报》2006年7月7日B2版刊登尚未披露的有关G 粤电力电价调整
的消息,故公司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临时停牌。公司无法对新闻
媒介中所述公司上网电价上调0.165元/千瓦时的消息进行核实,应以本《电价
调整澄清公告》为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公司下属电厂从2006年
7月1日起上网电价调整为:全资拥有的沙角A电厂#1-#4机组上网电价为0.4184
元/千瓦时,#5机组含脱硫上网电价为0.4534元/千瓦时;公司控股76%的湛江电
力有限公司(湛江电厂)上网电价为0.4578元/千瓦时;公司控股58%的广东粤
嘉电力有限公司梅县发电厂#3、#4机组上网电价为0.4617元/千瓦时,梅县发电
厂#5、#6机组含脱硫上网电价为0.4533元/千瓦时;公司控股65%的广东省韶关
粤江发电有限公司韶关电厂#10机组上网电价为0.4909元/千瓦时,韶关电厂#
11机组含脱硫上网电价为0.4532元/千瓦时;公司控股51%的茂名瑞能热电有限
公司茂名热电厂#5机组上网电价为0.4383元/千瓦时;公司控股51%的茂名臻能
热电有限公司茂名热电厂#6机组含脱硫上网电价为0.4532元/千瓦时。以上电价
均为含税电价。梅县发电厂#5、#6机组及韶关电厂#11机组、茂名热电厂#6机组
含脱硫费用0.015元/千瓦时(含税)的上网电价自脱硫设备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之日起执行。上述电价的调整,按省发改委批复的上网电量测算,预计可增加
公司2006年度销售收入约1.6亿元人民币,将对公司2006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但具体影响数值因发电成本变化难以准确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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