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30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
来,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经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多轮沟通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
议,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现调整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
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
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的对价,支付的公司股票总数为85500000股。
    二、原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代垫股份的承诺现修
改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700万股股份已质押
,且该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解除不少于应执行对价安排股份的
质押。除通和投资外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通和投资未能如期解除相应股份
的质押,将分别按照各自所持有的股份占除通和投资外其他各非流通股股东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垫付其应当支付的对价。
    三、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比例进行了
调整。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11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7
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gemdale
.com)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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