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6月30日公告以
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协商
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数量调整如下: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
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1.50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4200万股股份。
    2、公司以经审计的200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为基础,以截至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历年累计未分配利润向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同时非流通股
股东将其所获现金红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4元
(对价免税)。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共计实得5.49元(含税)或5.325元(不含税
)。
    以上两项合计,对价水平相当于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51股股份。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7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修订后的《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
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11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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