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永安林业前三大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永安市财政局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就股权分置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6年7月29日(星期六)之前披露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2006年7月31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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