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6月27日用传真的方式发送给每位董事,并于2006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以传真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议案
    鉴于滕振华先生在担任了公司副总经理的前提下,又担任公司大股东日本松冈株式会社之独资公司茉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因此已不符合有关准则的要求,不宜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免去滕振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五名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表示同意,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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