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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北京开滦宾馆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卓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依据煤炭生产和洗选产品市场的变化,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原可研设计中重介选矸车间改造、外来煤受煤系统改造和增建精煤装车仓工程三个系统的改造,同意技改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077.9723万元(未经审计)补充为吕家坨矿业分公司高产高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超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3,076.103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8689万元(未经审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分高效利用募集资金,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投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股份”)共同出资设立开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变更为煤化工公司实施,并同意将公司拟投资建设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一并由煤化工公司实施。监事会认为通过公司与唐钢股份的强强联合,变更京唐港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投资主体,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合理高效配置资源,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同时,投资建设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可以合理利用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焦炭副产品的深加工,推进公司煤基产业链的延伸,对促进公司效益的提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曹玉忠办理贷款担保事宜的议案。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持股比例49.68%的子公司。考虑当前焦炭及其化工产品供需趋紧、价格趋升的市场状况,为加快迁安中化公司焦化项目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满足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根据设立迁安中化公司相关协议中关于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为迁安中化公司焦化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迁安中化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并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曹玉忠先生办理贷款担保相关事宜。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经公司总经理提议,解聘董守义先生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聘任张庚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梅海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决议将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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