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公司将于近期刊登《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复牌时间请见该公告;
    (三)《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定向回购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本次会议表决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7 月6 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06 年7 月3 日至2006 年7 月6 日每日9:30-11:30 及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时间:2006 年7 月3 日9:30 至7 月6 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1 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庄道火先生
    (五)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757 人,代表股份267,451,6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14%。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2,244,211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83%。
    (二)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1,750 人, 代表股份数55,207,483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7.1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0%,其中:
    1、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723 人,代表股份数55,151,02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7.14%,占公司总股本的15.29%。
    2、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27 人,代表股份数56,463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4%,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3、没有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提案为《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定向回购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内容请见董事会2006 年6 月2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次定向回购方案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可以参加本次会议表决,但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二)提案表决情况
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率
一、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 55,207,483 50,790,689 4,398,814 17,980 92.00%
二、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 212,244,211 212,244,211 0 0 100.00%
三、参与表决的全体股东 267,451,694 263,034,900 4,398,814 17,980 98.35%
其中:非关联股东 222,998,103 218,581,309 4,398,814 17,980 98.02%
    (三)表决结果
    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与定向回购方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
    五、参与投票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参会方式 表决结果
范树敏 2,712,229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金盛证券投资基金 2,600,000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959,665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金琳 1,400,000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李建 1,352,100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厦门百利辉投资管理公司 1,169,000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上海中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83,300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厦门市天硕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42,117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74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叶慧英 990,000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军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