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煤电价格联动方案终于落地。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一纸特急文件通知:决定自2006年6月30日起,调整华北、华中、华东、东北和西北电网的上网电价。此次电价调整后,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元/千千瓦时,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4.94元/千千瓦时。
煤电价格第二次联动酝酿许久,年初就在民间风生水起,不同版本纷出。而在业内,电价涨与不涨似乎已不是争论的焦点,关键是上涨幅度和具体施行时间。
从2004至2005年间,国家对电价以“顺价”和“联动”的方式进行了3次调整。2004年电价调了两次共2.84分/度,煤价采取“顺价”也进行了适当上调;2005年5月实施“煤电联动”,因煤炭价格上涨超过5%,第一次上调电价2.52分/度。2004至2005年电价共上调5.36分/度。
2005年执行的首次煤电价格联动,是以2004年5月底煤炭企业销售电煤的车板价为基础,根据2004年6月至11月电煤车板价的平均涨幅,按照煤电价格联动公式测算和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根据国家发改委当时的相关通知,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若变化幅度不到5%,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
煤电价格联动方案首次实施后,电力生产行业在2005年5月至8月实现销售收入2334.4亿元,同比增长14.9%,实现利润293.87亿元,同比增长51.5%。电力企业利润在2005年下半年扭转负增长局面,2005全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038亿元,同比增长24.41%。
但是,我们翻翻国家发改委曾于4月发布的《电力行业2005年运行分析及2006年趋势预测》报告:2005年电力全行业亏损企业1280户,亏损额127亿元,其中火力发电亏损企业数增长3.4%,亏损额增长10.1%。报告指出,从总体看来,火力发电企业在销售收入增长19%的情况下,利润只增长2%。
笔者以为,这份亏损百亿的报告是电力企业寻求监管方的政策支持,要求监管方以政策支持涨价来消化成本包袱。这就可能出现“监管俘获”现象。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勒在上世纪60年代对电力行业做了一个经典的研究。他发现凡是实施电力监管的美国各州,电价比没有监管的各州还高。他提出“监管俘获”的理论解释这种现象,即垄断厂商把监管当局和政府俘获了,监管当局成了维护垄断厂商利益的工具。
事实上,国内的许多垄断企业但凡提改革就涨价,这已经成为转嫁成本、提升利润的最便捷、最长效机制。在电煤价格上涨、企业出现亏损的情况下,电力企业积极奔走,寻求监管方的政策支持。
同时,由于我国电力行业技术进步,发电装机容量的平均造价也从2002年以前的5000元/千瓦下降到了4000元/千瓦,平均下降1000元。据专家测算,2003年至2005年,节约了1400亿的投资。然而,2004年每度电平均上涨了2.84分,2005年平均每度电又提高了2.52分。以2004年全国售电1.7万亿千瓦时、2005年全国售电2万亿千瓦时来匡算,消费者多支付了约1600亿元。这巨大投资成本的下降带来的却是电价的不降反升。电力行业自身节省的1400亿元再加上消费者为他们多付出的1600亿元,电力行业拥有了整整3000亿元的盈利。
在笔者看来,煤电价格如此这般地联动下去,只能完全退回到成本定价而不是市场定价的老路上,不啻于“计划经济”的定价方法,无疑是开倒车。煤电联动这样走下去,电价改革将因此走上歧路,是非常危险的。
以2004年全国售电1.7万亿千瓦时、2005年全国售电2万亿千瓦时来匡算,消费者多支付了约1600亿元。这巨大投资成本的下降带来的却是电价的不降反升。电力行业自身节省的1400亿元再加上消费者为他们多付出的1600亿元,电力行业拥有了整整3000亿元的盈利。
在笔者看来,煤电价格如此这般地联动下去,只能完全退回到成本定价而不是市场定价的老路上,不啻于“计划经济”的定价方法。
来源: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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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