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保荐机构对本次改革对价安排的分析意见”章节中,保荐机构将应为“实施前流通股的每股价值P1 按2006 年6月23日前60日均价计算,为2.95元”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和《关于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中的“60日”误输为“30日”。
    特此更正。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