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公司股票停、复牌具体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7月6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3日-6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青岛市四流北路7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方辉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投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75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7655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7%。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9484886股,占非流通股股东总数的99.30%,占公司总股本的57.43%。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753人,代表股份2817047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22.64%,占公司总股本的9.55%。
    其中:
    (1)本次会议无流通股股东参加现场会议。
    (2)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24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数为20871720股,占公司流通股份总数的16.7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7%。
    (3)通过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共250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数为7298752股,占公司流通股份总数的5.8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投票表决结果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参会股东 197655358 191139343 6466215 49800 96.70
其中:流通股股东 28170472 21654457 6466215 49800 76.87
非流通股股东 169484886 169484886 0 0 100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2006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文修订稿)。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议案表决情况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99670 同意
2 青岛浩润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084070 同意
3 岑文龙 622700 同意
4 田家槟 530973 同意
5 裘冬明 417500 同意
6 冯志娥 329500 同意
7 齐国勋 300000 同意
8 徐荣华 220000 同意
9 杨秀华 218113 同意
10 李俊成 18000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房立棠、徐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青岛碱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 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