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近期将要披露重大事项,已于2006 年7 月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董事会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重大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 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工集团)由于为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进行担保,先后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2034 万股和3517 万股,累计冻结股权5551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发起人国家股的78.88%,该事项公司已于2006 年3 月18 日、2006 年6 月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进行披露。 宣工集团由于担保额度较大,已无法履行担保责任,为此宣工集团拟实施依法破产,但此项工作尚未进入法律程序。该事项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将产生一定影响,但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上述原因公司无法履行于2006 年6 月30 日以前将股权分置改革材料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承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将根据宣工集团改制进展情况予以顺延。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六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