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光 孟斯硕)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表示,自今年起,对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用于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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