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6 年5 月20 日召开的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6 年5月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68,2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红利1.5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35 元),共计派发红利10,237,500.00 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7 月14 日。
    2.除息日为2006 年7 月17 日。
    3.股息发放日为深市2006 年7 月17 日,沪市2006 年7 月18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6 年7 月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深市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息和高管股股息于2006 年7 月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沪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6 年7 月18 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资金账户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
    咨询地址:浙江杭州临安锦城镇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
    咨询联系人:阳志勇,吴卡娜
    咨询电话及传真:0571-63759205,0571-63759225(传真)
    六、备查文件
    1.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 六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