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7月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副董事长刘社梅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江华先生行使投票权,董事欧阳泽生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投票,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10票。 监事欧阳锦全先生、陈劲涛先生、张晓虹女士及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力健先生主持。
    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王庆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成立中山中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第三生活区商住用地的议案(详见2006年7月11日本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06-021号));
    三、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06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十时在本公司四楼多功能厅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审议内容如下:
    1、关于增补王庆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成立中山中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第三生活区商住地的议案。
    上述议案等股东大会资料将于会议召开五个工作日前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会议时间:2006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正。
    (三)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中山火炬开发区火炬大厦四楼多功能厅。
    (四)出席会议办法:
    1、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2)2006年7月18日下午收市后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登记手续:
    7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登记地点:中山市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三楼投资者服务部;
    联系电话:0760-8297233、8297283
    传真:0760-5596877
    3、凡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
    4、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庆义,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解放军高级后勤学院学习;
    1985年7月至2000年3月在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工作;
    2000年3月至 2003年8月在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工作;
    2003年8月至2006年1月在国资委办公厅工作;
    2006年1月至今,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工作,任职总经理助理;
    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央党校经济系专业在职研究生;
    2005年1月起,任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副秘书长;
    2006年4月,参加了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具备了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附件三: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庆义先生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名如下:
    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误导性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名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8日
    附件四: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性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但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和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庆义
    2006年7月8日
    附件五: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王庆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增补王庆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有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侯选人的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庆义先生没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和独立性都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
    同意增补王庆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侯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签名):
    刘鲁鱼、江华、于爱莲、程禹斌
    200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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