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股派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现金红利0.054元
    *B股每股派现金红利0.007497美元
    *股权登记日:A股2006年7月14日;B股 2006年7月19日
    *除息日:2006年7月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6年7月26日
    一、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186768.4万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出现金0.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红利11206.1万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A股2006年7月14日;B股2006年7月19日
    2、除息日:2006年7月1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06年7月26日
    四、分派对象
    2006年7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2006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6年7月14日)。
    五、分派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东的红利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持有社会公众股A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持有社会公众股A股的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按照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06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现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8.0026)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7497美元。
    2、国家股股东的红利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为发放。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1-58878888-650
    联系传真:021-5887368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981号
    邮政编码:20013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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