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并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规定,商务部于2005年12月29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进行反倾销调查。
    据悉,自2006年7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