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6月19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和外资管理有关事项,需报送江苏省国资委、国家商务部审核批准。
    日前,公司收到江苏省国资委苏国复[2006]117号《关于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6〕1444号),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股权变更事项。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事宜,具体复牌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