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司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06]228号),经核定,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8亿元,该限额有效期至2007年 7月底。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