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了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发[2006]38号),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持有公司41.54%的股权)于2006年7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增加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出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该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增加议案补充通知如下: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整体修订,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披露。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它审议事项等不变。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