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06]144 号文)的文件通知,属下全资控股企业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上网电价从2006 年7月1日起提高1.42分/千瓦时(含税),调整后热电一厂上网电价为0.66562元/千瓦时(含税)。 在正常情况下,本次电价上调预计可为公司2006年度新增利润近200万元。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