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据分析员了解,融资融券完整法规体系基本成型,融资融券操作细节基本明朗。继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后,交易所制订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订的《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也已基本成型。 融资融券的交易期限、保证金比例、抵押证券折算比例、标的证券选择范围等市场关心的具体问题已经有了初步的答案。分析同注意到,权威媒体已经率先披露相关细节,估计是管理层提前“放风”试探反应。据分析员观察,相关细则相对合理,对市场尤其是近期表现活跃的绩优股相当有利,估计会得到热烈响应,因此,相关政策会在短期内出台,最快或在本周内。
融资融券细则主要变化
融资融券期限未规定不超过6个月
投资者能否申请转指定可以不可以
可融资买入的证券基金和债券、股票、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股票、基金、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
可融券卖出的证券交易满3个月的ETF、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股票、基金、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
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最高折算率未详细规定股票70%;ETF90%;国债95%;其他基金和债券80%
保证金比例根据不同买卖品种分类规定不得低于50%
维持担保比例根据不同买卖品种分类规定不得低于130%
标的证券范围披露频率每个交易日每三个月
风险警戒线单只标的证券融券存量超过流通股本的25%单只标的证券融资余额达到流通市值的25%;单只证券标的融券余量达到流通股份的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