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审计署沈阳办
去年,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在对沈阳铁路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时,查出该局集中管理的住房公积金未按国家规定专户存储,仅沈阳地区就存在 2 552万元住房公积金与生产运营资金混存混用的问题。 对此,该办提出对住房公积金应实行专户存储、确保资金安全的审计建议,促动该局32.62亿元住房公积金于今年6月15日20时全部实行专户存储。
2005年7月,沈阳铁路局按照铁道部要求,上收沈阳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简称沈阳铁路分中心)及所属9个管理部的32.7亿元住房公积金,由该局资金结算中心集中管理。审计调查发现,该局资金结算中心集中的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中,有2 552万元未按国家规定实行专户存储,并存在与生产运营资金混存混用的问题。对此,该办提出了对住房公积金应实行专户存储、确保资金安全的审计建议,并经审计署转送铁道部。
铁道部对审计建议高度重视,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责令沈阳铁路局对查出的问题予以整改。2006年6月15日14时,沈阳铁路局局长作出批示,限定同日20时前,办理完住房公积金交由沈阳铁路分中心实行专户存储的资金结算业务。沈阳铁路分中心立即与所在地商业银行及9个管理部所在地商业银行衔接,在制定具体资金划拨方案的同时,分别在本部和九个管理部开设住房公积金本金、增值收益和管理费用3个账户,同步平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划转业务,并在限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了32笔32.62亿元住房公积金划转业务。
目前,沈阳铁路局正着手与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所在地商业银行签署住房公积金监管协议,以确保此项资金的良性循环和安全使用。(黄贵祥 王尔玉)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