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赛格三星股东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的《以资抵债协议》,赛格集团拟用其持有的公司46,343,111股股份,每股作
价2.611元,偿还因赛格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深赛格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而形成
的赛格集团对深赛格的债务121,001,862.58元。 据此,赛格集团与深赛格已于
2006年4月29日披露了《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赛格集团与深赛格之间的以资抵债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
的无异议函,并经深赛格于200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十一次(200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鉴于赛格集团未能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如期解除其拟用于抵债股份中的4
,541,879股公司股份的司法冻结,根据赛格集团出具的《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规范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的承诺函》,赛格集团已于
2006年7月10日以现金11,858,846.07元偿还该部分抵债股份对应的债务,因此
,赛格集团与深赛格签署《以资抵债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拟用于偿还深赛格
债务的公司股份数量由46,343,111股变为41,801,232股。
    赛格集团与深赛格之间的以资抵债事项尚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审批同意,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