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控股")增持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股份”或“公司”)股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7 月11 日收到股东蔡开坚、蔡冰与中捷控股的通知,蔡开坚、蔡冰与中捷控股股东许玉妹(中捷控股股东为许玉妹和蔡冰,其中许玉妹持股80%,蔡冰持股20%)于2006 年7 月11 日签署了《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合同》,蔡开坚以持有的中捷股份48,222,720 股股份(占中捷股份总股本的26.96%)增资中捷控股,蔡冰以持有的中捷股份16,074,240 股股份(占中捷股份总股本的8.99%)增资中捷控股。
    本次增资之前,中捷控股持有中捷股份13,060,320 股股份(占中捷股份总股本的7.30%),增资完成后,中捷控股合计持有中捷股份77,357,280 股股份(占中捷股份总股本43.25%),蔡开坚、蔡冰通过行使中捷控股的股东权利而间接行使原各自持有的中捷股份之股权,不再直接持有中捷股份的股份。
    中捷控股本次收购已触发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
    蔡开坚、蔡冰、中捷控股在本次收购前合计持有中捷股份43.2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资后中捷控股持有中捷股份43.25%的股份,但中捷控股的股东仍为蔡开坚、许玉妹和蔡冰。鉴于中捷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增资前后不发生变化,中捷控股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豁免申请: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中捷股份,该申请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捷控股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只有中国证监会在异议期内未对本次收购提出异议,本次收购方可进行。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