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1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7月11日上午8:3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东明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苏州新星织造有限公司拟签订的《合作意向书》。
    根据双方意向,将共同投资成立苏州宜新织造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名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宜新公司”),实施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一———《中外合资建设年产1200万米高档服装里布项目》(以下简称“高档里布项目”)二期的坯布生产。高档里布项目二期投资总额为12,000万元,形成年产2,100万米高档里布坯布的生产能力。新设立的宜新公司注册资本为7,700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4,6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苏州新星织造有限公司以土地、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作价投资3,0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经营范围为高档织物的织造、加工(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为准);注册地为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高新区。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外合资建设年产1200万米高档服装里布项目〉二期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高档里布项目二期投资及实施方式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履行了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没有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就中外合资建设年产1200万米服装里布项目二期投资及实施方式变更的决议。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外合资建设年产1200万米高档服装里布项目〉二期投资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06年7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修改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23万元。
    现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36.05万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本总额为人民币8323万元,折合总股份为8323万股。
    公司发起人股份为公司前身宁波牦牛服装辅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200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53,232,593.43元,按1:1的比例折成53,230,000股形成,尚余的2593.43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持股数、比例、地址如下:
    宁波市鄞州新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863.05万股,占总股本的22.38%;
    宁波振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725.72万股,占总股本的20.73%;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64.60万股,占总股本的12.79%;
    宁波市鄞州英华服饰有限公司持有266.15万股,占总股本的3.20%;
    张国君持有211.85万股,占总股本的2.55%;
    钱锡坤持有74.52万股,占总股本的0.90%;
    马镜跃持有63.88万股,占总股本的0.77%;
    王宗臻持有53.23万股,占总股本的0.64%。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1,236.05万元,折合总股份为11,236.05万股。
    公司发起人股份为公司前身宁波牦牛服装辅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200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额53,232,593.43元,按1:1的比例折成53,230,000股形成,尚余的2593.43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持股数、比例如下:
    宁波市鄞州新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9,106,222股,占总股本的17.00%;
    宁波振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8,701,675股,占总股本的16.6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1,537,100股,占总股本的10.27%;
    张国君持有3,379,528股,占总股本的3.01%;
    宁波市鄞州英华服饰有限公司持有2,884,275股,占总股本的2.57%;
    钱锡坤持有807,576股,占总股本的0.72%;
    马镜跃持有692,269股,占总股本的0.62%;
    王宗臻持有576,855股,占总股本的0.51%。
    3、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323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股份5323万股,流通股股东持有3000万股。
    现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236.05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有5,768.55万股,流通股股东持有5467.50万股。
    本次会议议案二、议案三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