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5 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6 年5 月19 日召开的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6 年5 月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现将分红派息实施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0.54 元人民币现金。
    本次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分配的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现金红利派发日:
    1. 股权登记日:2006 年7 月18 日(星期二)
    2. 除息日:2006 年7 月19 日(星期三)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 年7 月19 日(星期三)
    三、本次派息的对象:
    截止2006 年7 月18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实施方法:
    本次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股息和高管股股息于2006 年7 月19 日(星期三)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股息由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蛇口新街蛇口大厦六楼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叶启良 林峰
    电话:0755-26690988
    传真:0755-26690998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