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多数银行认为,只要是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都应算自住房
日前,交通银行对自住房出了个标准: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并且是首套住房,才是“自住房”。
据记者昨日了解,我市大多数银行反对认为,凡是购房者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不管面积大小或者套数多少,都可称之为自住房,在贷款利率、首付成数上可望享受优惠。
据一国有银行人士表示,“国六条”并没有对“自住房”下定义,交行如此狭窄的定义,对于银行房贷业务完全是限制作用。招行表示,房贷是银行的最优质贷款,交行此举似乎“自断财路”。
据称,招行对“自住房”的定义是:只要是自己居住,不管是给子女或者长辈,都认可。
并且,招行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只要建面在90平方米以内,首付一般2~3成,并且,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利率可优惠10%,如5年期以上贷款,央行基准利率为6.39%,执行时为5.751%。
目前,我市银行界对个人房贷执行的标准普遍为: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除公务员等群体。大部分人首付3成,利率可优惠10%;而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除别墅和高档住宅外,所有人首付都至少3成,利率优惠10%。(记者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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