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占有率世界第二、国内第一的电解电容器纸生产企业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泄露案尘埃落定。日前,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胡海兵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非法所得10万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胡曾是浙江凯恩高管,他为非法获利出卖企业技术,致使浙江凯恩损失近500万元。据了解,该案是浙江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名量刑最重的案件。
经法院查明,1997年2月至2002年10月胡海兵在该公司任职期间,曾和公司签过保守商业秘密协议。2002年10月,胡海兵和浙江凯恩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山东一造纸企业高管戚某等要求,帮助该企业设计上马和浙江凯恩一模一样的电解电容器纸生产线。之后,胡海兵将浙江凯恩有关生产电解电容器纸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平面布置图等技术秘密泄露给该企业,并指导企业进行设备安装。山东企业为此支付胡海兵人民币10万元。
2004年10月山东的这家企业在胡海兵指导下,利用凯恩公司的技术,生产出了电解电容器纸。并以较低的市场价格销售给浙江凯恩在江苏宜兴、常州、海门、无锡等地的客户。经鉴定,2005年1月至2005年8月,浙江凯恩为此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473余万元。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