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招”遏制暴利,拟对流通差价率划定上限
某心脏起搏器零售价是出厂价的3倍多;而某单腔心脏起搏器每台平均进口价5800多元但最后进入医院的价格却一路上涨到1.9万元,成本利润率高达112%!一直被称为“暴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日前终于接到了来自发改委的“狠招”。昨日,国家发改委在网上向外公布了《关于加强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价格监测和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是发改委继多次降低药品价格之后,为国家对部分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干预作准备。
从进货到医院卖给患者平均加价两三倍
“当前部分医疗器械,特别是高价值的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如心脏起搏器、导管、支架、人工椎体、人工瓣膜、人工关节等,市场流通秩序比较混乱,中间环节层层加价,价格虚高。”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医疗器械属于企业自主定价范畴,这次拟对部分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干预,是在市场机制不完善情况下,依据价格法有关条款采取的措施。主要思路是:通过加强价格监测、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等方式,发挥舆论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规范企业定价行为,引导企业合理确定价格。同时,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适当限制。
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医疗器械市场调查显示,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如导管、支架、心脏起搏器等)技术含量较高,生产企业较少,价格昂贵且中间环节空间较大。一般从出厂(或进口)到医院销售给患者,平均加价都在2—3倍,个别产品甚至多达十几倍。数据显示,2005年上半年,心脏起搏器零售价是出厂(或口岸)价的3.23倍,导管2.65倍,支架2.28倍,髋关节3.49倍。
高价原因之一就是流通环节的暴利。据透露,一般情况下,医疗器械企业的销售首先要找独家代理商,独家代理商再寻找区域代理商,医疗器械每经过一级代理或一个环节,价格必然要增加一定比例,层层流通的结果就是层层加价。如某企业2004年生产经销的单腔心脏起搏器每台平均进口价5800多元,给一级代理商时价格涨到8900多元,而代理商给医院的价格上涨到1.9万元。从进口到一级代理商价差3100元,成本利润率53%。而从一级代理商到医院价差1万元,成本利润率高达112%。
此外技术垄断、信息不对称、不规范的商业行为都是导致价格猛涨的原因。“由于病人对于医疗器械的性能质量很难作出判断,因此在医疗器械消费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医疗单位或医生个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医疗器械能够维持高定价提供了条件。”
单价6000元以上器械流通差价率不得超25%
为了使得价格更加透明,发改委要求今后纳入监测的第一批医疗器械出厂价必须即时上报。“列入监测目录的产品,属于国内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在每月底前5个工作日内报告当月实际出厂价格等;属于境外进口的,生产企业或国内进口代理(经销)企业应在产品进入口岸,验关放行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到岸价格和进口供应价格等。批发企业经销国产和进口产品,应在购进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该批购进产品的采购价格。”
而对于擅自提价的行为,此次发改委也给出了对策:“列入监测目录的产品,在价格明显上涨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责成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经销)企业说明价格上涨理由,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
此次《征求意见稿》将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从50元以下到6000元以上划分成了7档价格区间,其中6000元以上的流通环节最高流通差价率为25%。
公立医院销售给患者最高加价300元
由于医疗器械属于市场调节价,因此一直以来价格都是各个商家和医院的敏感信息,这就给一些人留下了可操作的“灰色空间”。
此次发改委特别强调,除了要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进行适当限制外,医院也必须明码标价,“医院实行医疗器械价格公示制度,明码实价,尊重病患者知情权。对于高值的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应由患者自行选择不同价位医疗器械”。公立医院销售给患者6000元以上植入器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单独向患者收取产品费用的,其产品销售价格按实际购进价最高加价300元。
据悉,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就这个征求意见稿向发展改革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发展改革委网站的网址是www.ndrc.gov.cn。(南方日报/沈昀)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