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前几天有条新闻,说的是广州市供电局、白云区供电局和钟落潭农电所工作人员到钟落潭镇五龙岗村重装被盗窃的电缆,因电缆被盗而停电一个月的五龙岗村终于恢复通电。不少村民感叹,入夏之后“第一次用上电风扇”。
新闻还说,今年头5个月,广州发生8321起电力设施被盗案件,日均发生约55起,直接经济损失2700多万元,日均损失18万元,而2002年不到千起,日均损失不到1.5万元。
电力设施被盗案件急剧上升,实在触目惊心。人们自然关心:一,这些案件有多少能够及时破案;二,怎样才能遏止电力设施被盗的势头。这些问题有待媒体进一步发掘和大家的深入讨论。但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那就是重装电缆时,五龙岗村电力设施被盗案件是否已经告破,电力公司方面的损失是否已经得到部分赔偿。
上面那条新闻并没有提供这方面的情况。但是案件告破应该很有新闻价值,所以如果案件已经告破,记者没有理由不把它捎带进去。据此我估计,在重装电缆的时候,五龙岗村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尚未告破。我想说的是,电力公司在设施被盗案件尚未告破、本身遭受的损失完全没有得到补偿的情况下,就重装电缆修复电力设施,这么做是垄断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现在大家对垄断现象非常关切,明白它是收入差距的重要来源。按照政府权威部门公布的数据,平均来说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比其他行业高了好几倍。典型的例子是,一个“亏损”的电力公司,也有月薪万元左右的抄表员。垄断之所以能够实现高收入,是因为他们是产品价格的制定者,他们制定价格,让市场接受。因为他们垄断,市场只好接受,结果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所以,发达的市场经济,都对垄断行业实行非常严厉的价格规制。
值得注意的是,发达的市场经济,还对垄断行业实行非常严格的责任规制。以电力供应为例,住户接受了你的电力供应,也就在电力供应方面接受了你的垄断。住户有责任如期缴纳电费,电力公司有责任保证稳定的电力供应。在和平时期,如果电力设施被盗被毁,电力公司就有责任尽快修复设施恢复电力供应,而不管公司自己遭受的损失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和何时能够得到赔偿。所以,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居于垄断地位并不是非常好玩的事情。以电力公司为例,如果你不想承担稳定供电的责任,就不要掺和电力供应的大事。
垄断企业需要树立这种“垄断者责任”意识,居民的“垄断者责任”意识也要觉醒。长期以来,我们被不负责任的垄断者垄断的情况,真是太多了。电线被盗造成电力供应中断,电力公司首先叫苦就是一种情况。五龙岗村重装被盗电缆的案例,说明这种情况开始改变,实在可喜可贺。
需要指出,垄断者责任缺失的情况非常普遍,并不仅仅发生在传统的垄断情形。开车的朋友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开车走在熟悉的道路上,突然前面出现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道路施工,请绕道行驶”。这时候你只好自叹倒霉,想办法掉头另找出路。可是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他们的路政当局,一定在直接进入或者转入这个施工点的所有路口,早早就竖立指示牌,告诉你前面的道路正在施工,请你如何改道行驶,而不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叫你走到死胡同的尽头,才让你知道这条路已经走不下去。
任何道路施工,都需要路政当局批准。当我们开车走在公路上的时候,我们的道路权利是被路政当局垄断了的。既然垄断,就要承担垄断者的社会责任。所以这也属于垄断者责任缺失的问题。
认识垄断企业的社会责任,非常重要。不然的话,就像“好心”修路但没有想到可能会让汽车走冤枉路那样,会把不便甚至损失强加给被服务者。可见,因为缺乏“垄断者责任”意识,缺乏相应的制度建设,哪怕都是“好心”的堆砌,还是没有尽到垄断者应尽的社会责任。
(作者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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