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称拥有者威尔曼正在与礼来、拜耳密谈,而辉瑞与威尔曼“伟哥”商标官司仍未了
时报讯(记者 何雪峰)“伟哥”商标准备转手?昨日,有行内人士向媒体透露,“伟哥”商标正在通过律师事务所与礼来、拜耳公司密谈,希望将“伟哥”商标天价转让给两家中的一家,但是昨日礼来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尚未听说此事,而记者也了解到,对“伟哥”商标的归属,辉瑞正与威尔曼打官司。
“伟哥”商标官司还在进行
一位刚离开威尔曼公司的高层人员向外界透露,威尔曼正在通过有关律师事务所与礼来、拜耳公司秘密接触洽谈“伟哥”商标转让事宜,“伟哥”商标还有可能是一个天价。
记者昨日就该消息向威尔曼董事长孙明杰求证,他表示目前还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另外,记者昨日无法联系到拜耳的对外发言人,而礼来公司公关部门人士则表示,“尚未听说这个事情”。
据了解,广州威尔曼和辉瑞关于“伟哥”商标的官司还正在进行。孙明杰告诉记者,目前双方的官司已经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双方已经交换了部分证据。因为官司未了,公告之后过了4年,威尔曼也没有拿到商标注册证。
礼来拜耳买商标可能性不大
目前,在中国治疗ED市场方面,外资公司是辉瑞、拜耳、礼来,而本土公司是威尔曼等,从理论上讲,威尔曼希望将“伟哥”商标转让给礼来或者拜耳似乎合情合理。但是,对这几家公司非常熟悉的一位人士则向记者提出,礼来、拜耳产品在上市之初就分别已经注册了自己的商标“希爱力”、“艾力达”,并且进行了市场推广,没有理由再去购买“伟哥”商标,何况“伟哥”商标目前还没有拿到商标注册证,并且有官司缠身。
孙明杰表示,尽管公司的“伟哥”产品目前排在国内第二位,仅次于辉瑞,但是确实没有达到公司预期目标。孙明杰也承认,对于商标来说,销量上不去,价值确实会受到损害。
而熟悉这几家公司的一位人士也表示,从价值上看,“伟哥”商标也很难谈得上天价,如果一个公司以天价购买了商标,很可能10年都摊不了商标成本。目前,最想得到这个商标的真正厂家仅辉瑞而已,但最终要看官司进展。突然出现转让“伟哥”商标的消息,不排除是威尔曼的自我炒作,以期望在与辉瑞的讨价还价中施加压力,之前也传出辉瑞希望出钱购买该商标。?
新闻回放 “伟哥”之争一波三折
1997年,美国辉瑞公司研制的“喜多芬”混合型柠檬酸盐对治疗ED有奇效。这枚小小的蓝色菱形药片1998年3月被美国FDA批准上市。“蓝精灵”西地那非(V iag ra)问世后,中文媒体极具创意地以“伟哥”两个字命名之。这个译名经新闻传媒的大肆宣传,很快不胫而走。
1997年5月,辉瑞公司在为V iag ra选用中文商标时,竟没有选择“伟哥”而将“威而刚”作为中文名称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随后又注册了“万艾可”。
2002年6月21日,广州威尔曼的“伟哥”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初审进行公告。(按照商标法,3个月内,如果没有其他人提出异议,即为通过公告期,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2002年11月28日,“伟哥”商标被辉瑞提出了异议。
2003年8月,广州威尔曼公司宣布,在成功拿到“伟哥”商标之后,其自主开发的“甲磺酸酚妥拉明快速分散片/胶囊”拿到国药字号批文;2003年9月初,威尔曼宣布,“伟哥”在全国正式上市。但业界随即发现,商标“伟哥”两字上标的是“TM”而非“R”。这意味着,“伟哥”商标尚未拿到商标注册证书。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