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7月6日公布以来,
公司董事会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根据
与流通股股东沟通情况,经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
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480000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06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公
司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
,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4.42股的股份,相当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72488股后,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转增股份全部转送流通股股东。
本次定向转增股份的对价安排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2.30股的对
价。
    二、增加了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建材集团特别承诺:持有公司的原非流通股份自方案实施之
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14日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