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6年7月12日接到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7月 11日出具了"证监公司字[2006]135号"《关于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经审核,我会对你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根据规定,公司将近日《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