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于2006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张大成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12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49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手续的议案(关联董事长张大成回避表决),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关于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6 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9 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公司会议室 。
    3、参加对象:
    (1)2006 年7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会议内容:
    审议本公司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49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手续的议案(关联董事长张大成回避表决),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股东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以上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会议联系人:赵志刚 鲍禹臻
    联系电话:0451—86269031
    传 真:0451—86253555
    以上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1日
|